编辑: bingyan8 | 2017-08-18 |
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2 发行人声明
一、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发行人负责;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发行人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五、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 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3 特别提示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于
2015 年2月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福建省 国资委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函[闽国资函运营(2015)72 号]审核通过.根据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的授权,公司于
2015 年11 月13 日召 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修订事 项,并编制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 订稿) 》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福建轻纺控股、 福建能源集团、华夏兴邦、华夏绿色、中信建投基金、方怀月、沈利红、崔中兴 和刘首轼共
9 名特定投资者. 全部特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股份.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72,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 行费用)为210,000 万元.其中,福建轻纺控股认购金额为 19,687.50 万元,认 购比例为 9.3750%;
福建能源集团认购金额为 32,812.50 万元,认购比例为 15.6250%;
华夏兴邦认购金额为 59,062.50 万元,认购比例为 28.1250%;
华夏绿 色认购金额为 13,125.00 万元,认购比例为 6.2500%;
中信建投基金认购金额为 19,687.50 万元,认购比例为 9.3750%;
方怀月认购金额为 19,687.50 万元,认购 比例为 9.3750%;
沈利红认购金额为 19,687.50 万元,认购比例为 9.3750%;
崔 中兴认购金额为19,687.50万元, 认购比例为9.3750%;
刘首轼认购金额为6,562.50 万元,认购比例为 3.1250%.在本次发行前,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数量区间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 整.
四、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即2.95 元/股. 若公司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