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7-08-19

3.便民适用原则: 自行车停放区应当以需求为导向, 符合市民的出行需求, 能够方便市民快速便捷存取车辆, 保证车辆进出停放区畅通无障碍,促进自行 车合理、高效使用;

4.公交衔接原则: 自行车停放区应当重点围绕城市公共交通网络节点周边 进行设置,方便市民利用自行车短距离接驳公共交通;

5.因地制宜原则:充分利用绿化带、设施带、轨道交通站出入口后侧、人 行天桥引桥底、高架桥下等空间灵活设置;

6.规模适度原则: 停放区规模应当结合交通需求以及用地空间等多方面因 素进行综合地合理确定,并方便维护管理. 2.2 设置要求 1. 除禁止自行车骑行或停放的道路外,城市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以及 街区道路均可视条件设置自行车停放区,其中在主干路、 次干路设置停放区应 当以保障行车安全以及道路交通顺畅为前提,且自行车必须停放在停放区内, 保持停放秩序良好;

在支路以及街区道路设置自行车停放区应当以便民适用为 原则. 2.在人行道设置自行车停放区,应保证 2m 以上的行人通行带宽度(重要 商业街行人通行带宽度不得小于 4m) ,同时不得占用(占压)路口人行带、人 行横道、公共(电)汽车停靠站(亭) 、人行道上划设的既有非机动车道、无 障碍设施、盲道、绿道、消防通道、市政管线检查井、箱(井)盖、绿化树池 等其他公共设施的空间或影响上述设施的正常使用. 3.自行车停车区宜设置在道路的设施带内, 应保证自行车车身放置不超过 路缘石外沿. 4.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公交站点等交通枢纽高峰小时客流量较大,周边的 广州市中心城区道路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 第4页4人行道空间有限时,在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后, 可拓展绿化带内一定范围的灌木 带作为停放区域. 5.自行车停车区应当分组设置,每组停车泊位数以 5~30 辆为宜,具体组 数可结合道路条件、景观要求和停放需求合理设置. 6.自行车停放区宜设置在平缓的地面,最大坡度不宜大于 4.0%. 7.自行车停放区外沿轮廓线应当与机动车道或机动车泊位保持安全距离. 8.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宜沿出入口地面亭围护结构两侧及后方地坪设置自 行车停放区;

公交中途站宜沿站台两侧的设施带设置自行车停放区. 2.3 不应设置停放区的情况 1.宽度 3.5m 以下以及设置停放区后不满足行人通行带最小宽度要求的人 行道. 图2-1 人行道宽度对自行车停放区的设置要求 2.城市轨道车站出入口地面亭平台前的踏步前缘 10m 以内的人行道. 广州市中心城区道路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 第5页5图2-2 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周边自行车停放区设置要求 3.公交中途站站台路缘线 5m 以内的人行道. 图2-3 公交中途站周边自行车停放区设置要求 4.人行道斜坡、人行横道线等两侧各 5m 范围内的人行道. 图2-4 人行横道周边自行车停放区设置要求 5.消防设施半径 5m 范围内的人行道. 图2-5 消防设施周边自行车停放区设置要求 6.路口范围内(交叉口转角缘石曲线内以及距转角缘石曲线端点外 15m 范围)的人行道. 广州市中心城区道路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 第6页6图2-6 路口周边自行车停放区设置要求 7.无障碍设施、盲道以及两侧各 0.25m 范围内的人行空间. 图2-7 无障碍设施、盲道两侧自行车停放区设置要求 8.坡度大于 4.0%的人行道. 9.水管、电缆、燃气等地下市政设施工作井半径 1.5m 以内的人行道. 图2-8 公共设施周边自行车停车区设置要求 广州市中心城区道路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 第7页710. 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轮渡站、医院、学校、文体设施、较大商业 设施、旅游区等人流较密集的场所主出入口门前两侧各 10m 范围以内. 图2-9 人流集散场地周边自行车停放区设置要求 11.机动车桥梁、隧道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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