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7-09-15 |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基本名词释义: 投保人 : 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 务.在本合同中以 您 代称. 被保险人 :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也可以为自己投保,成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 : 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 权的人.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本产品保险责任有等待期, 请您留意.第六条 ? 在部分情况下,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九条 ? 解除保险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 请您慎重决策.第二十四条 此外,在您阅读本条款正文之前,请先浏览一下目录,以便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本条款中的每一部分都关乎到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 并关注注释内容 ....... . 太平人寿[2013]终身寿险
006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太平康颐金生B款终身寿险(分红型),第2页,共10页目录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3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3 第二条 投保范围.3 第三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3 第四条 保险期间.3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3 第五条 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及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3 第六条 等待期.3 第七条 保险责任.3 第八条 红利分配.4 第九条 责任免除.5 第三部分 如何支付保险费
5 第十条 保险费的支付.5 第十一条 宽限期.5 第四部分 如何申请保险金
6 第十二条 受益人.6 第十三条 保险事故通知.6 第十四条 诉讼时效.6 第十五条 保险金申请.6 第十六条 保险金给付.7 第十七条 司法鉴定.7 第十八条 失踪处理.7 第五部分 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7 第十九条 保单贷款.7 第二十条 年金转换权.8 第二十一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权.8 第二十二条 合同效力的中止与恢复.8 第二十三条 犹豫期.8 第二十四条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8 第六部分 您必须了解的其他事项
9 第二十五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9 第二十六条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9 第二十七条 吸烟与非吸烟的特别告知.9 第二十八条 年龄错误.9 第二十九条 性别错误.9 第三十条 未还款项.10 第三十一条 保险合同的终止.10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的变更.10 第三十三条 争议处理.10 太平康颐金生B款终身寿险(分红型),第3页,共10页 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 效力) 、批注,以及经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文件. 投保本合同时必须同时投保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加合同 《太平附加康颐 B 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以 下简称 附加康颐 B 款重疾合同 ) .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1 合同. 第二条 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
28 天至
65 周岁2 . 第三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3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4 均以该日期计算.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第五条 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及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部分之和.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 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指因年度红利累积增加的保险金额. 第六条 等待期 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90天为等待期.如果本合同曾一次或多次恢复效力,则自每次合同效力恢复之日 零时起90天均为等待期. 第七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按照下列约定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未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