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7-09-15 |
18 周岁, 且被保险人在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5 零时之前因 意外伤害事故6 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
1 分红保险:指保险公司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的人寿保险.
2 周岁:指按照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
3 保单年度: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年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为一个保单年 度.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4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指在本合同交费期限内,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的合同生效日在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 年(根据交费方式确定)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5 保险单周年日: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每一个保单年度内本合同生效日期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 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6 意外伤害事故: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太平康颐金生B款终身寿险(分红型),第4页,共10页 同终止: (1)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前身故,身故保险金 = (本合同的标准体7 年交保险费 + 附加康颐 B 款 重疾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年度数8 ;
(2)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后身故,身故保险金 = (本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 + 附加康颐 B 款 重疾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交费年期数9 . 上述本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或趸交10 )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本合同标准体保 险费率,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基础计算. 上述附加康颐 B 款重疾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或趸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附 加康颐 B 款重疾合同标准体保险费率, 以被保险人身故时附加康颐 B 款重疾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基础计算. 2.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 我们按本合同及附加康颐 B 款重疾合同的 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3. 如果被保险人因前述第
1、2 款以外情形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 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我们只给付本合同及附加康颐 B 款重疾合同保险责任中约定的身故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其中一项 保险金,且以一次为限. 在给付身故保险金时,关于红利的处理参见第八条 红利分配 . 第八条 红利分配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 配方案.如果确定有红利分配,我们将进行红利分配. 本合同的红利分配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一、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增额红利方式指的是增加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增额部分也参加以 后各年度的红利计算.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将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根据所确定的红利分配方案增加本合同 的保险金额.红利应分日是保险单周年日,而红利的实际分配日将可能因年度会计核算、审计或相关法律的 规定、保险监管的要求而迟于保险单周年日. 我们将每年至少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