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7-09-17

1 括号内所列的参考资料系指该术语的定义或修改. ISPM

19 限定有害生物清单准则 ISPM 19-6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 要求 1. 限定有害生物清单的依据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1997年)第VII.2i条规定: 各缔约方应尽办拟定和更新使用科学名称的限定有害生物清单,并向秘书、它们所属的区域 植保组织以及根据要求向其他缔约方提供此类清单. 因此,《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缔约方具有关于尽力拟定和提供限定有害生物清单的明确义 务.这与第 VII 条中关于植物检疫要求、限制和禁止的规定(VII.2b)、关于植物检疫要求的 理由的规定(VII.2c)等其他条款密切相关. 此外,《植保公约》后附《植物检疫证书样本》的出证声明意味着限定有害生物清单不可缺少 ,因为提到: ― 输入缔约方列示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 输入缔约方的植物检疫要求,包括对限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的那些要求. 提供限定有害生物清单有利于输出缔约方正确地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在输入缔约方未 提供限定有害生物清单的情况下,输出缔约方仅能证明其认为需要限定的有害生物(见ISPM 第12 号:2001 年,第2.1 节). 对有害生物加以限定的理由与《植保公约》的条款相一致,后者要求: ― 有害生物符合需限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限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定义标准(第II- 限定有害生物 );

― 只有限定有害生物需要采取植物检疫措施(第VI.2 条);

― 植物检疫措施在技术上有理由(第VI.1b 条);

― 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为技术理由提供依据(第II- 技术上 合理 ). 2. 限定有害生物清单的目的 输入缔约方拟定并更新限定有害生物清单,以便有助于防治有害生物传入和/或扩散,通过 增加透明度有利于安全贸易.这些清单列明缔约方定为检疫性有害生物或限定非检疫性有害生 物的那些有害生物. 限定有害生物特定清单应成为这些清单的一个子集,可由输入缔约方向输出缔约方提供, 以作为使输出缔约方了解需要对某些进口商品采用检查、检测或其他特定程序,包括植物检疫 出证的那些有害生物的手段. 在对植物检疫有着相似关注和共同关注的若干缔约方商定一组国家或一个区域应当限定哪 些有害生物的情况下,限定有害生物清单还可用作协调植物检疫措施的基础.该项工作可以通 过区域植物保护组织进行. 在拟定限定有害生物清单时,一些缔约方还确定非限定有害生物.没有义务将此类有害生 物列入清单.各缔约方不得要求对非限定有害生物采取植物检疫措施(《国际植物保护公约》 第VI.2 条,1997 年).然而,提供这种信息可能是有益的,例如有利于检查. 限定有害生物清单准则 ISPM

19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 ISPM 19-7 3. 限定有害生物清单的拟定 限定有害生物清单由输入缔约方拟定和保持.列入清单的有害生物为国家植保机构确定需要采 取植物检疫措施的那些有害生物: ― 检疫性有害生物,包括需采取临时措施或紧急措施的有害生物;

或―限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 限定有害生物清单可能包括仅在某些情况下需要采取措施的有害生物. 4. 关于清单所列有害生物的信息 4.1 所需的信息 清单所列有害生物必需的信息包括: 有害生物名称-列单时使用经有害生物风险分析证明分类学上适当的有害生物学名(并 参见 ISPM 第11 号修订一:2003 年).学名应包括权威(酌情)并由有关分类群(如昆 虫、软体动物、病毒、真菌、线虫等)的一个普通名称加以补充. 限定有害生物类别-它们是检疫性有害生物,但尚未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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