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7-09-17 |
检疫性有害生物,已经存在 但分布不广并正在进行官方防治;
或者限定非检疫性有害生物.有害生物清单可以按这 些类别划分. 与限定物的关联-指定为清单所列有害生物限定的寄主商品或其他物品. 当对上述各项使用编码时,负责清单的缔约方还应提供有关信息以便正确理解和使用. 4.2 补充信息 可以酌情提供的信息包括: ― 同义词;
― 有关立法、条例或要求的参考资料;
― 有关有害生物数据表或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参考资料;
― 有关临时措施或紧急措施的参考资料. 4.3 国家植保机构的责任 国家植保机构负责有关拟定限定有害生物清单和限定有害生物特定清单的程序.然而,进 行必要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及随后拟定清单所使用的信息可能来自国家植保机构之内或者之外的 各种来源,包括缔约方其他机构、其他国家植保机构(特别是输出缔约方国家植保机构要求为 认证提供特定清单时)、区域植物保护组织、科学院、科学研究人员和其他来源. 5. 限定有害生物清单的保持 缔约方负责有害生物清单的保持.这涉及更新清单并适当保持记录. 当有害生物增删、或清单所列有害生物类别发生变化、或当清单所列有害生物信息增加或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