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7-09-21 |
2 关注家庭价值及宗教团体对 民政事务局有关《市民对同性?及性倾向歧视?法的意?调查》初步结果的回应 香港社会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就「同性?」及「性倾向歧视」?法的议题出现激?讨?,对於民政事 务局(下称局方)透过进?意?调查以?解市民对同性?及「性倾向歧视」?法此议题的意?,我们表示 欢迎及欣赏.
早前局方公布有关调查的初步结果,我们同意当中的一些重要的结果,可供社会人士对有 关议题作?考及进一步的研究.然而,或许是基於问卷的限制,我们认为这调查也有一些?清晰和?完 整的地方,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与此同时,为??全面?解香港市民的意?,维护家庭?盟(下称 ?盟)早前委托香港大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完成的「香港社会对同性?及性倾向歧视意?调查」的结果, 与局方的意?调查一样,也是一份严谨及科学化的研究,我们认为局方也应以此作?考. A. 调查的成果 从局方的调查结果中,我们认为以下三点是值得重视的: 1. 市民对同性?的态?有甚大分歧 调查反映市民对同性?的态?有甚大分歧,?如有关同性?者是否心?正常人士的问题,正反 的意?大概各占一半. (另? F4:四成与五成的对?) 我们认为市民的对同性??为的多元价 值观应受到尊重,所以,政府应公平对待?同的价值观,?应有任何偏颇,??应以法?或公 共政策打压持有?认同同性?价值观的市民,或强制他们改变. 2. 实质歧视同性?者的情况?算严重 根鞑?,市民认为实质歧视(如租屋、雇佣等)同性?者的情况并?严重,而且我 们有?由相信调查中「歧视」?字倾向被市民广义地?解,?如态?上对同性?者欠缺友善, 我们认为较宜用教育的方法处?,而无需要订?「性倾向歧视条?」 . 3. 市民对於以?法方式禁止「性倾向歧视」的意?明显有分歧 就应否在现阶段以?法手段禁止「性倾向歧视」方面,市民的意?明显有分歧:赞成、反对和 中?的大概各占三分之一(反对比赞同的人稍多一点) .可?在这阶段社会上并未能达成共?, 政府实在?应强??法,否则会制造?必要的社会分化. B. 观察和澄清 以下就局方及?盟的意?调查所反映的香港市民意?的观察和澄清: 1. 「接纳同性?」概?含糊,须区分「接纳同性?者」与接纳「同性??为」之?同 「接纳同性?」这概?有含糊之处,并?清晰,它可以指「接纳同性?者本人」 ,也可以指「接 纳同性??为」 .香港市民对这?重意义的意?并?一样,?盟问卷的第
5 题及第
2 题的结果显 示98.7%受访者表示对同性??为?接受或可接受但?应鼓?,但有 83.2%?会因对方是同性?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