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7-10-04 |
或 修读年限内累计出现两门学位课不及格的;
三、本科生在校期间未取得学分累计达到
20 学分(含)以上的;
四、在学位论文工作中,经考核认为不宜继续培养的;
五、在规定的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内未完成学业的;
六、休学期满,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
11 不合格的;
七、经国科大或所在研究所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患有疾 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八、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离开国科大或研究所连续
10 个工作日, 未参加规定的教学科研活动的;
九、超过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十、本人申请退学的. 第二十五条 对学生的退学处理,由学生处或所在研究所提出,国 科大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一、对退学的学生,由国科大出具退学决定并送交本人;
二、退学的研究生按已有毕业学历和就业政策可以就业的,可办理 相关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聘用单位的,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 所在地;
三、退学的本科生,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四、退学学生应在两周内办理离校或离所手续. 第二十六条 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依照所在研究所相 关规定,可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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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
3 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 过6年;
二、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 一般为
5 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
8 年;
三、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
5 年,最长 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
8 年;
四、硕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
3 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 过4年;
五、需要参加集中强化培训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基本学 制一般为
4 年,最长修学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
5 年;
不参加集中强 化培训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
3 年最长修学年 限(含休学)不得超过
4 年.
六、本科生基本学制为
4 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
6 年. 第二十七条 通过硕博连读方式和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经 所在研究所认定不再适合攻读博士学位的,报国科大批准后,可将博士 学籍转成硕士学籍.
13 第二十八条 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转为博士两年后,方可申请转为 硕士学籍,并应在一年内按硕士生完成学业.直博生入学四年后,方可 申请转为硕士学籍,并应在一年内按硕士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 学生按培养计划规定, 在最长修读年限内,修满规定的 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