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7-10-14 |
7 高于同行业平均税收负担) ;
②是否符合供地达到的税收要求. 11. 区政务办:负责①各地上报新增工业项目受理,转发各 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②负责汇总整理部门初审意见;
③负责将部 门初审意见及相关项目材料提交区工业项目预审领导小组进行 审查,形成预审意见后报区产业项目审核领导小组.
五、申请项目企业的职责 1. 向属地政府提供真实的投资方及新建项目详细情况,和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 按约定的时间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
3. 达产后年度亩均税收达到约定的标准(税务部门核算统 计的数据为准);
4. 产值能耗达到约定标准;
5. 在进行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 要求,注意土壤、空气和地下水等地质环境保护;
6. 认真贯彻行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规定以及区安监部门对安 全生产的相关要求,避免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六、项目预审流程 新增服务业项目和新增载体类项目, 由项目属地政府预审后, 报区产业项目审核领导小组审核;
通过区工业项目预审领导小组预审的工业项目, 需报区产业 项目审核领导小组审核;
各地工业项目上报区预审领导小组公办室后,7 个工作日内 预审领导小组的预审意见报区产业项目审核领导小组;
区产业项
8 目审核领导小组原则上
7 个工作日内应对上报项目提出审核意 见,并通知项目属地政府按规定办理.
(一)由区产业项目审核领导小组审核项目的流程 1. 区政府产业项目审核领导小组根据上报材料,召开领导 小组会议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 2. 各单位、部门,凭产业项目审核领导小组的审核意见, 并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 政务办和商务局全程跟踪项目组织实施的进展情况.
(二)区工业项目预审领导小组预审流程 1. 项目属地政府向区工业项目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拟 新建项目和投资方相关材料及审查表. 2. 区工业项目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材料汇总,及时转 发相关职能部门 (附表 2),各职能部门在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初 审意见,经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3. 区工业项目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汇总的职能部门 初审意见和相关材料,报区政府工业项目预审领导小组. 4. 各部门初审意见上报后,工业项目预审领导小组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召开预审会议, 提出预审意见报区产业项目审核领导 小组.
(三)由属地政府审核的流程 1. 属地政府对拟租赁厂房项目的投资方和新建项目的相关 材料进行审核同意后实施. 2. 属地政府每月底将经过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的审
9 核结果,报区工业项目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3. 区工业项目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向区工业项目预 审领导小组汇报一次. 4. 商务局牵头,会同政务办、发改、经信、税务部门对租 赁厂房项目进行抽查.
七、后续监管和责任追究 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要跟踪项目开竣工及生产经营情况, 对 未达到《相城区产业发展协议》项目预期的,按《相城区产业发 展协议》及相关约定,对企业进行处罚.区政府每季度进行
1 次 督查通报, 对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追究责任, 并列入对属地政府和区级机关绩效考核.
(一)对属地政府的责任追究 出现如下情形:①因属地政府原因,拖延开工建设和竣工验 收3个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