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7-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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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津建科[2016]164 号 市建委关于发布《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减少城镇开发建设行为对自然水文环境和水生态环境的破 坏,将天津市建设成 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 的海绵城 市,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 按照我委《关于下达
2015 年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 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 (津建科〔2015〕286 号 )文件要求,编制 了《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
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通过, 现批准《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自2016 年6月1日起在 我市实施.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导则, 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 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天津城建设计 院有限公司. 本导则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导则由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 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导则由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负责征订和发行, 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 年4月5日前言本导则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 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要求,根据天津市建委《关于下达2015年天津 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 (津建科 [2015]286号)文件,由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城建设 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 设计和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 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属于指导性技术文件,内容包括:1.总则;
2.术语、 符号;
3.规划;
4.设计;
5.施工与验收;
6.附录. 本导则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 计研究院和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 请寄送至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39号,邮编:300051) . 本导则主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导则参编单位: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园林规划设计院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 天津第四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勘察院 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 中建新塘(天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员:赵乐军 王秀朵 孙杰刘建华 高斌杨一力 周玉明 刘星李波李旭东 金文海 梁佳斌 王卫红 刘晓蕊 赵洪刚 曹雷路清张旭滨 李曦淳 宋现财 曾伟王绍华 王新岐 舒昕武文龙 刘小芳 马旭升 彭晨蕊 王新亮 张高 魏莹刘婷张F昱 孙鹏张蕊于海明 赵志峰 温伟光 郭峰王凯林 曹美娟 刘欣朱莹柴成山 何瑾韦立崔鸿飞 杨文艳 王烨段秀莉 尚坤安鹏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员:赵世明 曾捷阚薇莉 贾海峰 杨宪云 郁片红 王和祥 辛玮光 赵健目次1总则.1
2 术语、符号.2 2.1 术语.2 2.2 符号.5
3 规划.7 3.1 一般规定.7 3.2 规划目标.7 3.3 总体规划.9 3.4 专项规划.10 3.5 控制性详细规划
13 3.6 修建性详细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