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8-29 |
1 ― 河池市环境保护局文件河环审〔2018〕24 号 河池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广西宜州市宏基茧丝有限公司扩建
15 组缫 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西宜州市宏基茧丝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广西宜州市宏基茧丝有限公司扩建
15 组缫 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 《报告书》)、河池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出具的《关于广西宜州 市宏基茧丝有限公司扩建
15 组缫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的函》(河环技函〔2018〕20 号)以及相 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项目代码:2018-451281-17-03-033389 、 ―
2 ― 2018-451281-17-03-033398)属技改扩建性质,项目现有工程位 于宜州市广西宜州经济开发区欣荣路东侧,占地 21888m2 ,本次 扩建工程利用原有厂房建设,不新增用地.
项目现有工程安装有 自动缫丝机
16 组(6400 绪) , 年产
396 吨白厂丝及蚕丝被
1 万床;
扩建工程新增自动缫丝机
15 组(6000 绪) 、复摇机
16 组、煮茧 机2套、剥茧机
3 台,并新增
12 吨/时蒸汽锅炉一台,并对原有 的8吨/时锅炉进行技术改造留作备用, 同时对原有副产品污水处 理措施、 锅炉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 其他工程均依托原有工程. 本次扩建工程以干茧/鲜茧为原料,新增白厂丝 540t/a、副产品约 1242t/a(主要包括茧衣、下脚茧、长吐、废丝、汰头和蚕蛹) . 项目总投资
3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12 万元. 扩建工程在未经环评审批情况下,擅自于
2016 年8月建成 并投入生产,2017 年5月4日河池市环境保护局以 河环罚字 〔2017〕11 号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二、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书》及《河池市环境保护技术 中心关于广西宜州市宏基茧丝有限公司扩建
15 组缫丝生产线技 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的函》(河环技函 〔2018〕
20 号) 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和污染防治设施、 措施, 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入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 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 《报告书》 中所列的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 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
3 ―
三、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环发〔2015〕4 号) 等相关要求,制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四、落实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 方案》(环发〔2015〕162 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 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 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 理的环境诉求.
五、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 以新带老 措施,各项措施未完成前,改扩建工程不得投入生产. 《报告书》 提出的各项措施完成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 体时间并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备案并函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同时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申报排污许可证并完成建设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 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经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六、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 送达宜州区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环保部门的监督检 查.
七、宜州区环境保护局、河池市环境监察支队按规定对项目 做好建设期及调试期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 ―
4 ― 报我局.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 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 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河池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关于广西宜州市宏基茧丝 有限公司扩建
15 组缫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的函》(河环技函〔2018〕20 号) 河池市环境保护局
2019 年1月11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宜州区环境保护局,河池市环境监察支队,河池市环境保护 技术中心,北京尚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9 年1月11 日印发 ―
5 ― 河环技函〔2018〕20 号 河池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关于广西宜州市宏 基 茧丝有限公司扩建
15 组缫丝生产线技术改造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的函 广西宜州市宏基茧丝有限公司: 贵公司申请进行技术评估的《广西宜州市宏基茧丝有限公司 扩建
15 组缫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由我中心 受理后, 于2018 年8月15 日在金城江召开了由
4 名特邀专家 (名 单见附件 1)以及宜州区环境保护局、广西宜州市宏基茧丝有限 公司、北京尚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名单见附件 2) 参加的技术审查会议.综合技术审查会议审查意见和会后报告书 的修改补充情况,形成技术评估意见如下:
一、原有工程
(一)基本情况 广西宜州市宏基茧丝有限公司原有工程名为 广西宜州市宏 ―
6 ― 基茧丝有限公司白厂丝生产新建项目 ,位于宜州市城西(广西 宜州经济开发区内) 欣荣路东侧. 项目占地面积为
21888 平方米, 主要设置有缫丝生产车间、复摇车间、蚕丝被整理车间、副产品 处理车间、污水处理站、锅炉房及配套办公生活区.原有工程安 装自动缫丝机
16 组(6400 绪) ,以干茧/鲜茧为原料,年产白厂 丝396 吨及蚕丝被
1 万床, 配套设施主要有
1 台8吨/小时蒸汽锅 炉、1 套处理能力为
1920 立方米/天的低浓度缫丝废水深度处理 循环回用系统、
1 套处理能力为
150 立方米/天的高浓度副产品废 水处理系统,劳动定员
600 人(其中住厂
200 人) . 河池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4 年2月8日以河环审[2014]8 号对 原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并于
2014 年12 月18 日以 河环验[2014]28 号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进行批复.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存在的环境问题
1、污染物排放情况 原有工程外排废水包括副产品废水及生活污水,废水排放总 量为
3 万立方米/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 3.275 吨 /年、五日生化需氧量为 1.53 吨/年、氨氮 0.275 吨/年.项目副产 品废水满足《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936-2012)中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要求. 原有工程废气为锅炉废气, 排放量为 19200.32 万立方米/年,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 17.057 吨/年,氮氧化物 4.524 吨/ ―
7 ― 年,二氧化硫 17.28 吨/年.原有的锅炉废气中烟尘排放浓度超过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2 倍,无法满足 标准要求. 原有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灰渣、除尘渣污泥和浮渣,供周边 农民清运农肥使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处置.
2、存在的环境问题 (
1 ) 锅炉废气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在用锅炉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烟囱高度不满足 新增的
12 吨/小时锅炉对应
40 米高的要求. (2)项目固体废物暂存长未能按要求做好防雨、防漏、防 渗等措施, 堆放区管理不到位, 存在散乱堆放、 污水横流等现象. (3)锅炉除尘废水未设置相应有效的废水循环使用系统, 锅炉除尘设施所在区域的地面较为脏乱.
二、技改扩建项目概况
(一)工程概况 截止
2018 年3月,广西宜州市宏基茧丝有限公司已在原有 车间新增自动缫丝机
15 组(6000 绪) 、复摇机
16 组、煮茧机
2 套、剥茧机
3 台,并新增
12 吨/小时蒸汽锅炉一台,原有
8 吨/ 小时锅炉进行技术改造并留作备用,对两套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技 术改造,低浓度缫丝废水深度处理系统新增处理能力
1800 立方 米/天,高浓度副产品废水处理系统新增处理能力
50 立方米/天, ―
8 ― 新建
50 平方米的临时固废堆场. 技改扩建后,全厂拥有自动缫丝机
31 组,复摇机
30 组,煮 茧机
6 套、剥茧机
8 台,白厂丝总产能提升至
936 吨/年.劳动定 员增至
800 人(其中住厂
200 人) .技改扩建工程总投资
3200 万元,技改扩建工程已于
2018 年3月前实施完成,并已全部投入 运行. 河池市保护局以河环罚字[2017]
11 号文对建设单位未批先 建行为及废气超标排放行为下发处罚通知.
(二)依托工程 拟建工程依托现有厂房、办公生活区、污水处理站、锅炉房、 仓库及供排水工程、供电设施、消防设施等设施.
(三) 以新带老 措施
1、对锅炉进行技术改造,前端增加助燃器,锅炉烟囱加高至
40 米.
2、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增加调节池、好氧池及
4 个活性炭吸 附塔,低浓度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由
1920 立方米/天增加至
3720 立方米/天.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在原有设施基础上将原有的干化 池拆除,改用离心机、压滤机处理废渣,处理能力由
150 立方米/ 天增加至
200 立方米/天.
3、新建
50 平方米的固体废物临时堆场,并完善 三防 措施.
三、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
9 ― 评价区内无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等敏感点.项目环境保护 目标及方位、距离见表 1. ―
10 ― 表1环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