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7-10-25 |
5、如果本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本人将在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索通发展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
6 个月内不减持索通发展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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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王萍女士通过离婚财产分割取得索通发展股份后,成为公司的大股东 之一,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中的相关减持规定.
(四)郎光辉先生与王萍女士签订了《一致行动及表决权委托协议》 (以下 简称"本协议" ) ,主要内容如下:
1、一致行动及其具体安排 (1)双方同意,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基于本协议目的, 王萍女士成为索通发展股东后, 即不可撤销地将授权股份所对应的如下权利委托 至郎光辉先生,并与郎光辉先生保持一致意见: ① 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索通发展股东大 会;
② 向索通发展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以及提出董事、监 事候选人并投票选举;
③ 针对所有根据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 事项行使表决权;
④《公司章程》规定的除分红权、股份转让权、质押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 股东应有的其他权利. (2) 双方同意, 本协议的一致行动系指双方在事先沟通基础上的互相配合, 最终对外表达一致意见, 如有不一致应以郎光辉先生意见为准.王萍女士不可撤 销地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其作为索通发展股东,在索通发展的所有经营决策 方面与郎光辉先生持有相同的意思表示, 王萍女士将采取一切必须措施保持其与 郎光辉先生的一致行动,确保郎光辉先生对索通发展的实际控制权.
2、股份转让及其他权利安排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王萍女士取得的索通发展股份 亦应遵守该等股份既有的锁定期要求.锁定期届满后,如王萍女士拟减持股份, 应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除此之外,王萍女士承 诺,除经郎光辉先生书面同意,王萍女士在任意连续
12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累计不超过索通发展股份总数的 3%.但如王 萍女士减持行为将导致郎光辉先生无法保持对索通发展的实际控制权, 则王萍女
4 士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减持, 除非郎光辉先生率先减持导致须依赖王萍女士股份 的投票权才能维持实际控制人地位. (2) 如王萍女士拟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同等条件下, 郎光辉先生享有优先购买权.为实现该等目的,王萍女士承诺,如其拟转让所持 有的索通发展全部或部分股份, 应先向郎光辉先生发出书面通知(内容包括待转 让股份的数量、价格,以及股份转让的其他条款和条件) .该通知一经发送,即 构成不可撤回的要约, 郎光辉先生有权按照通知的价格、条件购买王萍女士拟转 让的全部或部分股份 (不低于索通发展股份总数的 5%) . 届时双方应根据上交所 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规则的要求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履行相关程序.如 王萍女士未书面通知郎光辉先生或者通知郎光辉先生后郎光辉先生同意以相同 条件购买, 王萍女士却向第三方转让其所持索通发展全部或部分股份,则王萍女 士应自违约减持行为发生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