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7-11-02

电话:1385131815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西村康居小区

666 号(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丁亚祥

电话:15995175517

2019 年04 月03 日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肖先生

电话:1385131815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亚祥

电话:15995175517 1.1.4 项目名称 海团村集中居住点内附属工程 1.1.5 建设地点 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和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招标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45 日 计划开工日期:

2019 年4月20 日(具体按发包人监理工程师 发出的书面开工令时间为准. )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

1、资质条件: (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或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 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 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 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 (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 信用中国 、 信用江苏 网 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 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 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 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 出的决定. 投标人属于江苏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 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 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苏信用办 〔2018〕

23 号) 文件精神执行.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者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

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 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 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 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 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 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 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 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 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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