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7-11-02 |
2、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下降,主要为上年末确认证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本期随股票市值上升而转回.
3、预收款项较年初下降,主要为本期末预收啤酒销售款减少.
4、应交税费较年初下降,主要为本报告期为啤酒销售淡季,计缴的相关税金减少.
5、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长,主要为本期末计提的市场费、年内大修费等费用.
6、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减少,主要为本期收回黄河工业园项目履约保证金.
7、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主要为本期证券投资处置损失增加.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期增加,主要为本期随股市回暖,证券投资市值上升.
9、所得税费用较上期增加,主要为本期证券投资市值上升转回递延所得税费用.
10、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期减少,主要为本报告期为啤酒销售淡季,计缴的相关税金减少.
1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加,主要为本年度项目计划使用较大资金,故将上年计入投资支付的现 金的银行大额存单分类为现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的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要事项仍主要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湖南昱成 )与公司、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盛投资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甘肃新 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盛工贸 )和公司关联企业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黄河集团 )之间的相关诉讼事 项. 公司已对上述相关诉讼事项及其进展情况以临时报告的形式和在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详细内容见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之
第五节 重大事项 之 十
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部份的内容.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有关上述 诉讼事项的相关临时公告的披露索引详见下表: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一、湖南昱成作为原告,以公司控股股 东新盛投资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和决议内容违反《中 华人民共合国公司法》及新盛投资《章程》 ,以及新盛投资法定代表人杨世江先 生无权代表新盛投资在公司
2016 年度股 东大会上投票表决为由,向甘肃省兰州 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分别对新盛投资 和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撤销新盛投 资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017 年06 月21 日 有关本案的详细情况见
2017 年6月2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以 下简称 指定媒体 ) 上的公司 《重大诉讼、 仲裁公告》 (公告编号:2017(临)-16) .
2018 年01 月17 日 详细情况见
2018 年1月17 日刊登于指 定媒体上的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临)-03) .
2018 年06 月15 日 详细情况见
2018 年6月15 日刊登于指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7 撤销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并对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有 关条款的法律效力进行重新确认.2018 年6月4日公司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七里 河区人民法院(2018)甘0103 民初
2158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该案中止诉讼. 定媒体上的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临)-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