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7-11-06 |
(四)标的股票的价格:本期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13.86 元/股,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若标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质条件?
1、经本所律师查阅公司的公告披露文件以及根据公司的确认,截至本法律 ?
4 国浩律师 (杭州) 事务所?会稽山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法律意见书? 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在实施本期职工持股计划时已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均不存在利用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符合《试点指 导意见》第一部分第
(一)项 依法合规原则 的规定.
2、根据公司及持有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 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公司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 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符合《试点指导意见》第一部分第
(二)项 自 愿参与原则 的规定.
3、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持有人的确认,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 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符合《试点指导意见》第一部 分第
(三)项 风险自担原则 的规定.
4、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部分 与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单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 同、领取薪酬且目前在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中高层管理人员. 以上符合《试点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
(四)项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规 定.
5、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的资金来 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及其他合法方式自筹资金,符合《试点指导意见》第二部分 第
(五)款第
1 项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的规定.
6、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员工持 股计划设立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符合 《试点指导意见》 第二部分第
(五) 项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的规定.
7、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会稽山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为
36 个月,自会稽山公告标 的股票登记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符合《试点指导意见》第二部 分第
(六)项关于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期限的规定.
8、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标的股票的股份 数不超过
300 万股,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10%;
任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 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符合《试点指导意见》第二部分 第
(六)项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规模的规定. ?
5 国浩律师 (杭州) 事务所?会稽山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法律意见书?
9、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由上市公司自行管理. 持有人会议系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最高管理权力机构, 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 作为管理方,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宜、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 利.公司董事会拟定了《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管理细则》 ,并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试点指导意 见》第二部分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