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7-11-09

7 人,由北京分公司业务负责人、质量控制部负责人、资深投行人员 等成员组成.经立项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立项.

(二)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项目立项批准后,质量控制部对项目执行中的重要文件进行例行审核.

2、质量控制部根据项目开展过程中的实际需要派人进驻项目工作现场,进 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在实地检查阶段, 质量控制部将查阅项目工作底稿, 察看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与项目组成员沟通,与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座谈,并根据现场质量控制的情况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1-2-1-5 完成现场检查报告.

3、质量控制部对项目组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进行初步问核.

(三)本项目内核申请时内部审核程序情况

1、项目组提交内核申请文件,并书面承诺供内核会议讨论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误导和重大遗漏.

2、质量控制部对项目组提交的项目文件和工作底稿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 见,项目组回复并修改内核文件.初审通过后,内核小组办公室负责会议召开前 的各项准备工作.

3、内核小组成员由公司首席风险官、主管投资银行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投资银行业务部门负责人、投资银行业务质量控制部负责人、公司内部的专业人 员和公司外聘的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为 8-15 人,每次参会人数不少于

7 人.内 核小组会议采用现场会议、视频会议或电话会议等形式召开.内核小组依照国家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用 分别审阅,集中讨论 的方式对拟申报项目材料 进行审核,并对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进行问核. 参加会议的 2/3 以上(含)内核小组成员同意,方为同意申报.

二、本项目立项的主要过程

2017 年6月,经过对发行人的初步尽职调查后,项目组向东北证券立项评 审委员会提交朗进科技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及相关支持性文件,申请项目申报立 项.立项评审委员会成员共

7 人进行了审核,同意本项目的申报立项申请.

三、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

(一)项目执行成员构成及进场时间 项目执行成员分别为陈才泉(保荐代表人)、王振刚(保荐代表人)、杭立 俊(项目协办人)、贾奇、王丹丹、庞彦、肖国材. 项目执行成员自

2017 年4月开始进场工作.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1-2-1-6

(二)项目人员参与尽职调查的工作时间及主要过程

1、保荐代表人参与尽职调查的工作时间及主要过程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执行过程中,保荐代表人陈才泉、王振刚于

2017 年4月开始,通过现场考察、核查书面材料、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实地走访客户和供 应商及政府部门、 主持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定期召开的项目例会和重大事项专题会 议等多种方式,对本次证券发行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发挥了总体协调和 全面负责的作用.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亲自参与并指导和监督其他现场人员完成工作底稿搜集和制作. (2)工作底稿的验证和核查.保荐代表人分别核查了发行人基本情况、业 务与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高管人员、组织结构、内部控制、财务与会计、 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等工作底稿,并对是否 符合发行条件进行综合分析. (3)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多次组织召开发行人内部会议, 对公司财务部、事业部、销售部门、采购部门、研发技术部门进行访谈,了解发 行人采购、销售模式、发展规划、竞争优势及存在的风险,就有关问题与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及部门经理等沟通探讨. (4)实地走访.保荐代表人现场核查了发行人的经营情况,了解发行人主 要产品的业务流程、质量控制情况、环保情况等方面,并走访了发行人供应商、 客户及相关政府部门,了解发行人的合法、合规、市场需求、产品质量和服务、 商业信用等情况. (5)与中介机构访谈沟通.自项目组进场至本保荐工作报告出具日,保荐 代表人多次主持和参与了中介机构协调会,并通过现场讨论、电话沟通等形式向 各中介机构了解其工作进度和发现的问题,并就有关问题咨询发行人律师、发行 人会计师等专业中介机构的意见. (6)进行有关测试.针对发行人的具体情况,保荐代表人分别与发行人高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1-2-1-7 管人员、相关业务运作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内审部门及员工交谈,查阅了董事 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记录、发行人各项业务及管理规章制度等,结合发行人的有 关业务流程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方面进行了测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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