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7-11-10 |
19833 公顷,其中 2015-2020 年,补充耕地量不少于
6810 公顷.
3、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调整 规划期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8平方米以内.
4、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调整 严格控制福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开发边界无序扩张, 优化用地 布局和结构,划定建设用地管制边界,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 空间布局体系.按照集约用地、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的要求,统 筹中心城区存量和新增建设用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福州市中 心城区至
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37800 公顷之内.
(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1、科学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以资源环境承载 力评价为基础,加强与新型城镇化、城镇体系规划、生态环境等 相关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协调衔接, 认真实施主体功能区环境 政策,引导人口和产业向资源环境承载力较高的区域集聚,各项 建设要避让优质耕地、 河道滩地、 优质林地, 最大限度保护河流、 湖泊、山峦及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生态用地.
2、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依据二次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
6 成果,遵循 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的原 则,确定基本农田空间布局.原则上将
25 度以上坡耕地,零星 分散、规模过小、不适宜耕作、质量较差等不宜作为永久基本农 田的耕地,按照质量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调出,做到基本农田保 护数量基本稳定、布局更加优化.
3、合理确定建设用地结构.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 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根据上级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统 筹安排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合理确定城乡和基础设施用地比例, 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转型.保障行动计划项目用地,保障国家、 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战略 性新兴产业及国家扶持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 发展用地等,严禁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提供用地.
4、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城、镇、村、工矿等建设用地 的宏观布局,应当按照集约用地、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的要求, 统筹存量、新增建设用地.中心城区,以调整优化布局为主,促 进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市发展.其他城镇新增用地,尽量依 托城镇已有的基础设施,少占耕地和水域,避让基本农田、地质 灾害危险区、泄洪滞洪区和重要生态环境用地.合理安排农村宅 基地建设的规模、布局和时序,引导农村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 村集中, 逐步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 促进形成大城市组团式发展、 中小城市紧凑发展、 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集聚发展的土地利用格 局.
7
(三)统筹推进其他相关工作
1、 协同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规划调整完善过程中, 在落实好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基础上, 按照上级规划 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划足补齐城市周边以外的永久基 本农田保护面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照优化布局、优进劣 出、稳定数量、提升质量的原则,定量、定质、定位将全域永久 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落实到规划分区和地块图斑. 永久基本农田划 定成果直接纳入规划调整完善成果中.
2、做好同城市开发边界工作的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 整完善, 要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 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协调,做好资源环境承 载力和建设用地适宜性、限制性评价,充分发挥城市周边永久基 本农田实体边界作用,避开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矿 产采空区等, 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城 市开发边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时,允许建设区面积不得超过规 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有条件建设区应与城市开发边界相 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