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7-11-11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办公厅文件桂政办发〔2017〕121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 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城乡 统筹发展和易地扶贫搬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政策,切实发挥增减挂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易地扶贫搬迁的积极 作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增减挂钩重要性的认识 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治为耕地 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 (即拆旧地块) 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 (即电子公文打印版打印单位 打印人年月日范明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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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 地整治等措施,确保建设用地数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 量不降低,促进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效率 进一步提高.
增减挂钩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易地扶贫搬迁、保护耕地、 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增减挂钩,将节余的农村建 设用地指标以有偿的方式调整到城镇使用,既能解决城镇建设用 地不足的问题,又能解决农村发展缺乏资金的问题.增减挂钩节 余指标兼具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建设用地规划指标、耕 地占补平衡指标三项功能,实施增减挂钩可以解决当前耕地占补 平衡的瓶颈问题,可以在国家逐年减少下达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 划指标的形势下化解年度用地指标短缺问题,可以在国家严格控 制建设用地规模总量 天花板 的情况下弥补城镇发展空间不足 问题.对使用增减挂钩指标的建新地块,在建设用地报批时,免 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各市、县(市、区, 以下统称县)人民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增减挂钩作为 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易地扶贫搬迁的重要抓手,完善工作机制和 配套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
二、着力解决制约增减挂钩实施的关键问题
(一)改善搬迁户居住条件. 统筹安排与实施增减挂钩项目,确保其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城乡建设规划,并与新农村建设及各项建设专项规划相衔接,与―3―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在不增加农 民经济负担的情况下,统筹规划与建设移民新居及其配套的水、 电、路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易地扶 贫搬迁地区按国家住房建设面积标准落实搬迁户住房,非易地扶 贫搬迁地区按规定标准安排拆旧区农户宅基地,切实改善搬迁户 居住条件.
(二)推进土地整治和配套产业发展. 鼓励探索以土地流转重点区域、整乡(镇)整治、整村整治 的方式实施增减挂钩,促进整县推进土地整治与散乱、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相结合,提高整县推进土地整 治项目与增减挂钩项目的协同度.探索开展区域山水林田湖综合 整治,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项目区范围内 无土地复垦义务人的集体工矿废弃用地,可连同村庄闲置用地、 空心村以及拟搬迁村庄用地共同组成项目拆旧区一并整治.探索 建立增减挂钩与工矿废弃地试点之间的联系,加强政策整合,推 动计划经济时期遗留或者责任人灭失的损毁土地复垦利用. 增减挂钩项目要将不低于 10%的周转指标用于项目区发展农 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促进当地产业发展, 增加农民就业.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重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 景观价值的传统建筑,充分利用历史文化和田园风光资源,因地 制宜推动 土地整治+文化 土地整治+旅游 土地整治+农业 土地整治+生态 土地整治+康养 等,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