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7-11-15 |
二、本公司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单独经营、 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 他权益) 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环旭电子构成竞争的业务或 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环旭电子业务相同、相似或 可能取代环旭电子的业务活动.
三、本公司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 商业机会与环旭电子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则应立 即通知环旭电子,并应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环旭电子.
四、如果 环旭电子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 而本 公司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本公司同意环旭电子对相关业务 在同等商业条件下享有优先收购权;
本公司尚未对此进行生产、经 营的,则将不会从事与环旭电子构成竞争的新业务.
五、本公司在 今后经营业务时,将避免经营与环旭电子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如 本公司拟开展的新业务可能构成与环旭电子构成同业竞争, 则本公 司有义务就该新业务通知环旭电子,若环旭电子对此提出异议,本 公司应无条件放弃开展该新业务;
如环旭电子认为该新业务有利于 其发展,本公司除应无条件放弃该新业务的开展外,还应促成该新 按承诺履 行中 长期 -4- 业务由环旭电子开展;
如环旭电子认定本公司某项已开展业务与其 存在同业竞争, 则本公司将在环旭电子提出异议后及时以适用法律 许可之方式处分或终止该业务;
如环旭电子提出受让请求,则环隆 电气应参酌有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 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环旭电子.
六、本公司承诺将所拥有的、 与环旭电子生产经营相关的全部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转让由环旭 电子单独享有,并签署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为保障环旭 电子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所 有专利和专利申请变更为环旭电子单独享有完成之日的期间内, 在 行使与环旭电子共有的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的单项或多项相关权 利时需受以下限制:(1)环隆电气在实施该等专利权及专利申请 权时仅限于从事其现有的、与环旭电子不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范 围. 环隆电气仅可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环隆电气所控制的除环旭电 子及其控股企业外的其他下属企业(以下简称 其他企业 )使用 该等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时, 且该其他企业使用该等专利权及专利 申请权时仅限于从事其等现有的、 与环旭电子不构成同业竞争的业 务范围;
(2)环隆电气在行使除上述第(1)项以外的与该等专利权 及专利申请权有关的其他权利时(包括但不限于行使转让、放弃、 许可等权利时)需经环旭电子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
环旭电子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在表决相关议案时, 关联董事及股东需履行回避程 序;
(3)环隆电气同意不干涉环旭电子及其控股企业对该等专利 权及专利申请权于适用法令范围内的正常行使. 三:上市公司的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 情况 承诺履行期 限 环旭电 子股份 有限公 司 与超募资金使用有关的承诺:承诺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 进行证券及衍生品投资、委托贷款(包括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投资. 按承诺履 行中 2012.3.23 -2013.3.22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