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7-11-19

2013 年6月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 账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及项目 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期末余额 备注 1.现金 / 2.银行存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 / (1)中信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72512101822000932 93 15,279,047.

37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塔路支行

029900147710602 / 已销户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45601010010006518 8 / 已销户 小计15,279,047.

37 合计15,279,047.

37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 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 权范围内经总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经办人员审核后,逐级由项 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 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定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08 年8月19 日, 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塔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共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保管严格按三方监管协议办理.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入金额为 15,235,629.13 元,

2013 年1―6 月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 583,354.58 元,具体详见后附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投资计划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因及投资计划的调整 靖西二线 (四期) 工程

2013 年1―6 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82,961.50 元,为2013 年投资计划金额 15,035,236.05 元的 2.55%,主要是由于原 按合同约定将工程和设备质保金挂账,因质保期未满等原因,施工单位未 及时前来办理付款手续所致. 因2013 年尚未结束, 故暂不调整投资计划. 2.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及其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业绩的影响 靖西二线(四期)工程、阀室改分输站工程、泾阳永乐分输站工程和 泾河分输站扩建工程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已建成投运部分, 大幅提高 了公司原有天然气长输管网的输气能力、扩大了长输管网覆盖范围,从整 体上大幅提高了公司竞争力,但其并不能单独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只能 和公司原有天然气长输管网一并带来整体效益, 加之影响天然气销售量的 增幅除输气能力提高外,还有其他因素(用户的增长和天气等) ,公司无 法单独计量输气能力提高对天然气销售量的影响, 故无法核算四个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已完工部分的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

2013 年1―6 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均 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总额 220,143,900.00 元已经上海东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东会陕核[2008]024 号专项审核报告予以审核,在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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