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7-11-19 |
本次债券的利息支付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 时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 票面年利率. 12.发行首日/起息日:2011年7月22日. 13.利息登记日: 本次债券存续期间, 利息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 相关规定执行.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 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4.付息日:本次债券存续期间,自2012年起每年7月2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2年至2016年间每年的7月22日. 15.兑付日:2019年7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7月22日. 16.付息、 兑付方式: 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 定办理. 17.担保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取无担保方式发行. 18.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6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9.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 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 联合信用评 级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 司将在近期出具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 报告. 20.债券受托管理人:陕天然气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 债券受托管理人. 21.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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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中信证券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 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监督发行人对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积极行使债券受托 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中信证券于
2018 年5月16 日出具了《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2017 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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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和上市 发行人系根据陕西省国资委于2005年8月17日下发的《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 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批复》 (陕国资产权发[2005]230号)、国务院国资委 于2005年10月11日下发的 《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 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1306号)批准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以及商务部于 2005年9月16日下发的 《商务部关于同意陕西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改制的批复》 (商资批[2005]2066号)、陕西省政府于2005年10月8日下发的《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陕政函[2005]137号)的批准,于2005年11月1日由陕西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 起人为陕投集团、 西部信托、 澳门华山、 天河能源和秦龙电力. 2005年10月31日,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字(2005)第144号验资报告,对 此次整体变更的股本进行了验证.截至2005年10月31日,各发起人缴纳的股本为 408,418,675元,该等股本全部以各发起人所占发行人截至2005年6月30日经审计 的净资产折股. 2006年8月1日,天河能源与华山创业签署《合并协议》,约定由华山创业对 天河能源进行吸收合并. 由于此次吸收合并,导致发行人股东由天河能源变更为 华山创业.经由商务部《关于同意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的批复》 (商资[2007]1416号)和陕西省国资委《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 权管理的批复》 (陕国资产权发[2007]278号)批准,发行人于2007年9月4日完成 了工商变更登记. 2008年7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924号)核准,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经上海东华出具的东会陕验[2008]002号验资报 告验证, 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发行人注册资本和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508,418,675元,股份总额为508,418,675股. 经深交所《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