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7-11-19 |
2018 年年报的问询函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82 号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 下事项:
1、 《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显示,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你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 )累计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 116,635 万元,占净资产的比例为 78.
7%.保和堂(海南)现代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和堂(海南) " )解决资金占用的资 金来源包括保和堂 (焦作) 制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焦作保和堂" ) 股东向焦作保和堂增资 100,000 万元,以及保和堂(海南)股东郝靖 伟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储蓄账户中的
4 亿元资金.请补充说明: (1)截至目前增资事项进展,包括但不限于是否签订了相关协 议、资金筹措及实际到位情况以及股权变更情况. (2)郝靖伟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储蓄账户中的
4 亿元资金 是否已转入公司账户, 如未转入,请说明原因以及上述资金是否存在 抵押/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3)请逐条说明保和堂(海南)解决资金占用措施的可行性、
2 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并充分提示资金占用无法解决的风险及对公司
2018 年和
2019 年财务状况的影响. (4)年报披露,你公司认为升达集团违规占用资金收回的可能 性较大, 因此对此形成的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请结合上述问 题的回复,说明你公司认为占用资金收回可能性较大的依据,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5)2019 年1月21 日,保和堂 (海南)出具说明, 承诺在
2019 年3月31 日前解决不低于
4 亿元的资金占用,在2019 年6月30 日 前解决剩余所有升达集团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截至目前, 保和堂(海南)未能按计划在
3 月31 日前解决不低于
4 亿元的资金 占用.请说明保和堂(海南)上述行为是否违反了其作出的承诺. (6)年审会计师针对因资金占用形成的其他应收款执行的审计 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对其可收回性无法确定的依据.
2、2016 年,你公司以货币出资的方式向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陕西绿源" )持有的三家全资子公司榆林金源天然气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金源" ) 、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米脂绿源" ) 和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金源物流" ) 进行增资扩股, 并无偿受让陕西绿源持有的部分金源物流的股权.本 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你公司持有上述三家公司各 51%股权.请补充说明: (1)榆林金源、米脂绿源和金源物流(以下简称"陕西公司" )
2015 年至
2018 年累计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 4,760 万元、3,147
3 万元、 14,700 万元和-2,296 万元, 业绩完成率分别为 95%、 39%、 141% 和-15%.请说明陕西公司
2017 年业绩大幅增长,2018 年度业绩大幅 下降的主要原因, 交易对方需对此进行现金补偿的具体金额及计算过 程,并请结合交易对方财务状况,说明其是否具备补偿能力及拟采取 的应对措施. (2)年报披露,你公司报告期内对收购榆林金源和米脂绿源形 成的商誉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4,781 万元.请说明榆林金源和米脂 绿源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及判断依据, 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 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 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