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7-11-19 |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中色锌业向中国有色集团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向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 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亿元. 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营运资金,期 限三年,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下浮10%. 关联方董事罗涛、张克利、武翔、王宏前4人回避表决,此议案无需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2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中国有色集团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 以下称 中色锌业 ) 向中国有 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称 中国有色集团 ) 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营运资金,期限三年,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基准 利率下浮10%. 鉴于中国有色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中色锌业向中国有色集团借款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2013年9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5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控股 子公司-中色锌业向中国有色集团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 同意公司控股 子公司-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向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 借款人民币2亿元. 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营运资金,期限三年,利率为人民 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下浮10%. 关联方董事罗涛、张克利、武翔、王宏前4人回避 表决. 独立董事王恭敏、冯根福、杨有红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 独立意见. 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本项关联交易无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方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 关联方法定代表人:罗涛 关联方住所:北京市复兴路乙1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5,020,962,872.32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5,020,962,872.32元 关联方经营范围:国内外金属矿山的投资及经营管理;
承担有色金属工业 及其他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公用、民用、市政及机电安装工程建设项目的 施工总承包等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色锌业向中国有色集团借款 人民币2亿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资金使用期限叁年,自实际放款之日起开始计息.
2、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计算.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色锌业向中国有色集团借款人民币2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营 运资金,有利于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的发展.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3年初至8月31日,公司及所属控股公司与关联方中国有色集团发生的 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32,936.78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恭敏、冯根福、杨有红出具事前认及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色锌业为向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2 亿元,期限叁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计算,该关联交 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有利于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的 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