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7-12-05 |
3 吨/小时, 不得采 用无芯工频感应中频感应电炉、0.25 吨及以上无磁扼的铝壳中 频感应电炉、铸造用燃油加热炉;
新(扩)建铸造企业中频感应电炉的熔化率应大于
5 吨/小时, 不得采用铸造用燃油加热炉. 拟建项目采用
10 台1t/h 的无芯钢壳中频感 应电炉,熔化率为 3.22t/h,符合条件 企业 规模 (产能/ 产值) 现有生产铸铁件、铸钢件、铝合金铸件、铜合金铸件、离心球 墨铸铁管、离心灰铸铁管的铸造企业,其铸件年生产能力按其 所在地区和铸件材质应不低于要求的吨位或产值(山东省二类 区、三类区铸铁项目规模
1 万吨,年产值≥7000 万元).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除铝合金、铜合金外其他有色铸件[表1中所列铸件材质 其他 (有色) ],其铸件年生产能力不低于(表1所列)要求产值. 无相关情况 二类区、三类区新(扩)建铸造企业,其年度生产能力按其所 在地区及铸件材质和工艺不同应不低于要求的吨位或产值. 项目属于二类区新建 项目,年产量为 2.2 万吨≥1 万吨,符合条件 产品 质量 铸造企业应按照 GB/T19001-2008 标准(或ISO/TS16949 标准)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设有独立质量管理及监测部门,配有专职 质量监测人员,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 符合条件 铸件的外观质量(尺寸精度、表面粗糙度等)及铸件的内在质 量(成分、金相组织、性能等)应符合产品规定的技术要求. 符合条件
4 能源 消耗 (1)企业应根据 GB/T 15587-2008 建立能源管理系统. (2)新建或改扩建铸造项目需要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 (3) 企业的主要熔炼设备应满足要求能耗指标 (见表 2~表6) . (4)企业吨铸铁的综合能耗≤0.44 吨标准煤;
吨铸钢的综合 能耗≤0.56 吨标准煤. 无芯钢壳中频感应电 炉炼铁的能耗为
133 kWh / t 金属液,小于 630kWh / t 金属液;
企 业吨铸铁的综合能耗 为0.054 吨标准煤,符 合条件 环境 保护 粉尘、颗 粒物和废 气 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 颗粒物和其他废气的部位均 应配置大气污染物收集及净化装置, 废气排放应符 合、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 及所在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生产过程中产生 的异味排放量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1993). 电炉熔炼、浇铸废气、 落砂、筛分、混砂废气 均设置集气罩,集气罩 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 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抛 丸工序粉尘经脉冲式 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 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
经核算污染物排放浓 度、速率均达到标准要 求,符合条件 废水 根据排放流向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及所在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 求. 拟建项目无废水 外排 固体废弃 物及危险 废物 企业废砂、废渣等固体废弃物应按照 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贮存和处置, 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要求. 企业产生的危险 废物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法规,设置规范 的分类收集容器(罐、场)进行分类收集,并交给 有资质处置相关危险废物的机构实施无害化处置. 生活垃圾、废抹布、废 手套、除尘器收集粉尘 等分类收集后,由当地 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废 铁屑、废砂、炉渣统一 收集后外售;
边角料及 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 回用于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