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7-12-14 |
(18)《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 号);
(19)《全国生态功能规划(修编版)》(2015 年11 月);
(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2012 年12 月27 日);
(21)《新疆生态功能区划》(2003 年9月);
(22)《新疆水环境功能区划》(新政函[2002]194 号);
(23)《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20 号);
(2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
2015 年4月16 日);
(25)《乌鲁木齐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条例》(2002 修订);
(26)《乌鲁木齐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2001 年10 月9日);
. (2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2017 年5月27 日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修订). 1.2.3 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 态环境、地下水环境)》(HJ 2.1-
2016、HJ/T2.3-
2018、HJ2.2-
2018、HJ2.4-
2009、 HJ19-
2011、HJ610-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HJ/T88-2003);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达坂城区地下水压采―克拉房子、新疆天山野生动物园、柴窝堡片区机井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 (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5)《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6 年);
(6)《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7)《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8)《水利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 年116 号). 1.2.4 设计文件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评价报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 资源厅,2002 年4月);
(3)《乌鲁木齐区域水资源利用初步规划报告》,(新疆绿水水资源科技 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2 年3月);
(4)《乌鲁木齐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报告》(新疆地质工程 勘察院,2016 年12 月);
(5)《乌鲁木齐市地下水超采区划定规划报告(2015 年)》(甘肃有色工 程勘察设计研究院、乌鲁木齐市水务局
2016 年02 月);
(6)《乌鲁木齐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 局,2009.5) (7) 《柴窝堡湖生态保护实施试点方案》 (2015 年, 乌鲁木齐市环保局等) ;
(8)《达坂城区机井补办取水许可证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江西省勘 察设计研究院新疆分院,2018 年8月;
(9)《柴窝堡湖流域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2016 年10 月,新疆地质工 程勘察院);
(10)《柴窝堡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 院,2017 年);
(11)《乌鲁木齐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报告》(乌鲁木齐市 环保局,2016 年1月~2018 年11 月);
(12)《新疆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报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水利局,2018 年8月). 达坂城区地下水压采―克拉房子、新疆天山野生动物园、柴窝堡片区机井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7 1.3 评价标准 1.3.1 地表水环境 (1)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水质评价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工程建设涉及水域包括:乌拉泊水库、柴窝堡湖.本项目共建设
11 眼机井, 其中新疆天上野生动物园
4 号井位于芨芨槽子河谷阶地上;
芨芨槽子为季节性干 沟,下游汇入乌拉泊水库;
4 号井距离下游乌拉泊水库汇入口 8km.其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