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7-12-14 |
1 -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
2016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汇总自治区物价局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 限为
2016 年1月1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本报告电子版 可在 宁夏物价局门户网站(www.nxcpic.gov.cn)查阅或 下载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物 价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
61 号(邮编:750002,
电话:0951-5166012) .
2016 年,自治区物价局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加大价格工作公开力度,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 不公开为例外, 加强价格政策解读回应,依法深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 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提升公开质量 和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价格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和监督权.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 (宁党办 〔2016〕67 号)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6 年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6〕79 号)和《自-2-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
2016 年政府信息公开年 度报告编制发布和统计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 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门研究部 署, 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 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为副组长, 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政 务公开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 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 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工作人员
5 名, 分别负责政务公开的协调、推进、督查,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管理、运行,价格行政执法类政务公开、价格政策类政务公 开和政务公开信息技术支持,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 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任务分工,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需要,我局制定了《自治区物价局政务公 开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各处室在政务公开方 面的工作任务,加大了价格工作公开力度.同时,制定了政 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网站管理 等方面的制度,实现了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不断 增强公开实效. -
3 -
(三)规范保密审查程 序, 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安全. 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 规范保密审查程序,由业务 处室初审,办公室依照保守 国家秘密和政府信息公示的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拟公 示的内容进行保密性审查, 公示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的不进行公示,最后提请局领导审定,妥善处理好了政 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四)建立重大价格政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进决策公 开.制定了《自治区物价局重大价格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 度》 (宁价综发〔2016〕35 号) ,年内对成品油价格、自治区 定价目录等重大事项在官网上予以公示.同时在官网上公开 本单位财务预决算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