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7-12-28 |
100 万元用于 LED ALN 缓冲层的 PVD 设备开发项目;
80 万元用于片式电阻 器开发项目.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委托贷款的贷款利率系交易双方在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利率 基础上自愿协商的结果,符合市场原则,价格公允、合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签署的委托贷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委托贷款金额:2,880 万元
2、委托贷款用途:2,700 用于集成电路装备智能制造系统扩产及技术改造 项目;
100 万元用于 LED ALN 缓冲层的 PVD 设备开发项目;
80 万元用于片式电阻 器开发项目.
3、委托贷款期限:3 年
4、委托贷款利率:3.48%/年.
5、委托贷款拟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发放.
6、生效条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委托贷款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出于公司经营的正常需要, 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流动资金支 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以及当 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
七、本年度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
2017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北京电控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为0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北 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构成了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已进行了事前认可, 我们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 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此关联交易 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2,880万元的委托贷 款,期限3年,借款利率按3.48%/年计算, 其中2,700万元用于集成电路装备智能 制造系统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100万元用于LED ALN缓冲层的PVD设备开发项目;
80万元用于片式电阻器开发项目.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 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 见
(三)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