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8-01-05 |
(三)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情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 》第八条规定: 挂 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 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 先认购. 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 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 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 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通过前款第
(一) 、
(二)项规定的方式增加资本时,除董事会、股东大 会作出特别安排的外,公司现有股东对所发行的新股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因本次发行系非公开发行, 且审议本次股票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未就优
6 先认购作出特别安排,故根据《公司章程》的上述规定,公司现有股东对本次所 发行的新股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公司现有股东均承诺在本次股票发行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不转让所持 公司股份.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股份数量的情况
1、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股票发行为确定发行对象的发行,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北证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风证 券 )、舟山骏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骏耀投资 )、汕 头市中联恒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中联恒力 )、深圳德润科 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德润科创 )及自然人投资者陈实、宋楠楠 及公司董事会秘书曹雪莲、公司财务总监伍德秒.其中:公司股东0人,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2人,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 投资者2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投资者5人,合计9人,且新增股东不超过35人, 发行对象符合《非公管理办法》以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的规定. 本次股票发行中,发行对象按照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公告》的要求缴纳认购 款.本次股票最终认购对象及其认购股份数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认购人名称 /姓名 认购人身份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占本次增资 股本比例
1 东北证券 新增机构投 资者 2,500,000 30,000,000 19.23%
2 天风证券 新增机构投 资者 100,000 1,200,000 0.77%
3 骏耀投资 新增机构投 资者 1,000,000 12,000,000 7.69%
4 中联恒力 新增机构投 资者 1,000,000 12,000,000 7.69%
5 德润科创 新增机构投 资者 3,400,000 40,800,000 26.15%
6 陈实新增自然人 投资者 3,000,000 36,000,000 23.08%
7 宋楠楠 新增自然人 投资者 1,500,000 18,000,000 11.54%
8 曹雪莲 公司董事会 250,000 3,000,000 1.92%
7 序号 认购人名称 /姓名 认购人身份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占本次增资 股本比例 秘书
9 伍德秒 公司财务总 监250,000 3,000,000 1.92% 合计13,000,000 156,000,000 100.00%
2、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东北证券 东北证券成立于1992 年7月17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664275090B,法定代表人:李福春,注册资本:234,045.2915 万元人民 币,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