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8-01-11 |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 承诺不因潘龙泉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企业不再作为控股股东而终止.在3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潘龙泉任职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企业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发行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潘龙泉离职后半 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进行 相应的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的义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 本企业同 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公司股东泉峰中国投资承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所持公司股 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按 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 承诺不因潘龙泉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而终止.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潘龙 泉任职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企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发行 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潘龙泉离职后半年内, 本企业不转让持有的 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进行相应的减持操作,并及时履 行有关信息披露的义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 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公司股东祥禾涌安承诺: 本企业在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 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则的规定.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企业委派的董事、监事、高管 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进行相应的减持操 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的义务.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 构对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4 公司股东南京拉森、杭州兴富、金华扬航、苏州盛泉、锋霖创业、梦飞投资 承诺: 本企业在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进行相应的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 有关信息披露的义务. 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企业直接 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 本企业承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柯祖谦、张彤、邓凌曲、胡以安、陆先忠、监事刘义、王学宝、陈 万翔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刘志文、张林虎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自公 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间接持有 的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 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则发行价格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