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8-01-17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为满足未来业务增 长对资金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按照 《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于2019 年6月3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 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本 金总额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 一)注册规模 拟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 二)发行期限 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
270 天. ( 三)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置换银行借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四)发行利率 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以簿记建档的结 果最终确定. ( 五)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 外). ( 六)发行方式 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 七)发行日期 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接受注册通知书》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 关决议在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 授权人士, 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以及 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 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安排、发行 时间、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偿 付顺序、还本付息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 行申报注册、备案、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 件;
4.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 《 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 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等情况,对本次超短 期融资券发行、存续中的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是否实施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
5.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议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及授权事项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 可实施,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公司将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 况.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