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8-02-03 |
15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投诉事项. 第十九条 公司被投诉事项,证券办公室能独立解决的由证券办公室解决,证 券办公室无法解决的则请示董事会秘书解决.董事会秘书能独立解决的则由董事 会秘书解决,董事会秘书无法解决的,则视事项的实际情况,一般事项由涉及的 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牵头解决,重大事项或是涉及多部门事项由公司管理层牵头 负责. 第二十条 公司应认真核实投资者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 积极妥善处理. 对于 投诉人缺乏法律法规依据、不合理的诉求,相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沟通解释工 作,争取投诉人的理解.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处理投资者投诉事项的同时,应认真听取投诉人的反馈 意见.对达成和解的投诉,公司可视情况与投诉人签订和解协议.对于确实无法协商 达成和解的, 公司可引导投诉者向证券期货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或提起诉讼、 仲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受理的投资者对涉及其合法权益事项的投诉,包括但不限 于:
(一)信息披露存在违规行为或者违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治理机制 不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决定;
(三)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违规;
(四)违规对外担保;
(五)承诺未按期履行;
(六)工作时间内热线电话无人接听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相关问题;
(七) 其他损 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网站公示投诉处理的专门机构或人员、热线电话、 传真、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等投诉渠道及处理流程,确保热线电话在办公时间内有 人值守,保持投诉渠道畅通,方便投资者反映诉求. 第二十四条 公司证券办公室应定期排查与投资者投诉相关的风险隐患.对于 投资者集中或重复反映的事项,公司证券办公室应及时制定处理方案和答复口 径,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第二十五条 公司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投诉过程中,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 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期限办结投诉事项;
(二)未按程序办理投诉事项,或在投诉 处理过程中存在推诿、敷衍、拖延等情况;
(三)将本应由公司解决的投诉上交, 未尽投诉处理的首要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