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8-02-11 |
7 . 建立负面清单式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开发区重点保护的 生态空间清单、 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和环境准入条件清 单, 在规划实施中将清单要求融入开发区管理, 严格控制开发区边 ―
3 ― 界, 科学调控产业开发强度, 强化行业和环境准入, 推进环境目标 与发展目标同步实现. ( 三) 加大开发区简政放权力度.
8 . 下放审批权限.除环境保护部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 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管理权限外, 其他环评审批和管理权限全 部下放给省政府确定的试点开发区.
9 . 实行环评豁免.凡列入《 山西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审批管理目录》 ( 晋环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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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 1号) , 并符合《 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环境保护部令第4 4号) 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一律豁免.
1 0 . 网上备案登记.凡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名录》 中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不再进行环评审批, 只 需办理备案手续.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 前, 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1 1 . 降低环评级别.《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中有关经济林基地、 城市道路、 污染场地修复、 仓储、 餐饮场所等
1 5类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级别由报告书降级为报告表, 或由 报告表降级为登记表.
1 2 . 取消审批前置.取消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行业部门预审 意见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试点开发区按照《 山西省企业投 资项目试行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的决定》 ( 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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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 〕
2 5号) 及 配套政策的规定, 取消相关前置审批要求, 实行并联审批.同时, ―
4 ― 积极探索符合开发区规划环评的建设项目, 在符合准入条件和相 关标准基础上, 试行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
1 3 . 精简环评内容.对已采纳规划环评要求的开发区, 其规 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可采用在项目环评文件中引用规划环评结 论、 减少环评文件内容或章节等方式, 简化相应的评审内容.
1 4 . 取消验收审批.取消新建建设项目试生产和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审批, 在投产前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 收报告, 自行验收, 并向社会公开. ( 四) 强化开发区污染防治.
1 5 . 依法实施排污许可.严格按照排污许可制度规定, 依法 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开发区内属于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 必 须在申领排污许可证后, 方可建成投运;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所有 企事业单位必须持证排污、 按证排污, 不得无证排污.
1 6 . 强化工业污染防治.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 全面落实 气、 水、 土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加快推进开发 区工业污染防治、 煤改气 煤改电 、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任务;
建立健全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管体系, 完善环境风险源、 敏 感目标、 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
1 7 . 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 应与开发区同步规划、 同步建设、 同步使用;
要同步规划、 建设污 水、 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分 区域规划建设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要严格按照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