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8-02-11

5 ― 家规定及规范, 对开发区内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置.

1 8 . 项目环评与环境质量挂钩.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 开发区, 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 要求的, 依法对其环评文件不予审批.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 核要求的地区, 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 依法暂停审批该地 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项目的环评文件.严格控制在优先保 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 石油加工、 化工、 焦化、 电镀、 制革等项目.

1 9 . 强化执法监管.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开发区的执 法监督管理, 按照 双随机、 一公开 的要求, 加强环境保护事中事 后监督管理, 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查封扣押、 责令限产停产或由环境保护部门报经政府责令停业、 关闭等处罚. 依法推进开发区内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接受社会监督.

三、 保障措施 (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开发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开发区环境保护工作, 坚持党政 同责、 一岗双责、 权责一致、 齐抓共管, 按照 谁主管、 谁负责 谁决 策、 谁负责 的原则, 落实好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推动开发区 环境质量改善. ( 二) 强化指导服务.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切实做好对开发区建设的统筹指导, 抓 紧研究制定支持开发区转型升级发展、 改革创新相关配套政策措 ―

6 ― 施.对环境信用体系完善、 环境信用记录好、 评级高的企业, 从环 境保护方面给予支持;

加强对开发区管理人员环境保护的指导培 训, 探索建立园区 环境保护管家 服务, 实施监测、 监理、 环境保护 设施建设运营、 污染治理等一体化环境保护服务, 为园区的绿色发 展提供完善、 科学的环境保护政策保障. ( 三) 注重工作考核. 各市政府要将开发区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各项指标作为开发 区考核的重要内容, 考核结果要与开发区评优评先、 领导干部政绩 考核挂钩.对于违反规定在开发区设立或扩区调整中涉及生态保 护红线, 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 两高 行业项目, 不能如 期完成大气环境、 水环境、 土壤环境治理改善各项任务, 导致开发 区环境质量恶化的, 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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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年1 1月2 3日(此件公开发布) ―

7 ― 抄送: 省委各部门,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省政协办公厅, 省高法院, 省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 各新闻单位. 各民主党派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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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年1 1月2 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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