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8-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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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子产业园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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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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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目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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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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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升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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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大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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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论
一、规划背景及目的
2004 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制订并下发了《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 划》 ,对全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处置利用提出了指导性意 见,尤其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处置布局提出了具体要 求. 《四川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2003 年10 月16 日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第
176 号令)明确要求省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场所进行统一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省或者相关城 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13 年9月25 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 过,2014 年1月1日颁布实施)第二十九条规定,省人民政 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规划和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全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场 所建设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 法》 、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 《危险 ―
6 ― 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 《四川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 法》 、 《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受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委托,四川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 编制《四川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以下简称 《规划》 ) . 本《规划》以全省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为基础,以合理规 划、适度竞争为主要任务,推进全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 提档升级、全面发展,实现全省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 无害化,达到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的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一)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
(二)相关法规和政策.
1、 《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
2、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3、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5、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 》 ;
6、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
7、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十二五 规划》 ;
8、 《四川省 十二五 环境保护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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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四川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十二五 规划》 ;
10、 《 十二五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
11、 《关于加强铅酸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 知》 (环发[2011]56 号) ;
12、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 置产业化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3]1874 号) ;
13、 《关于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理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川办发[2006]28 号) ;
14、 《关于印发四川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指导意见的通 知》 (川发改价格[2011]1776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