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8-02-12 |
15、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四川保监局关于做好
2013 年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川环函[2013]758 号) ;
16、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
2012 年度危 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 (川环办发[2013]48 号) ;
17、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做好
2014 年污染责任保 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川环函[2014]502 号) ;
1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 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15 号) .
(三)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
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 5085-2007) ;
2、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4-2001) ;
3、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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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2001) ;
5、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 298-2007) ;
6、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HJ/T 176-2005) ;
7、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 范》 (HJ 515-2009) ;
8、 《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T 301-2007) ;
9 、 《 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2009) ;
10、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性能测试 技术规范》 (HJ 561-2010) ;
11、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 527-2010) ;
12、 《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 ( GB/T 17145-1997) ;
13、 《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 HJ 607-2011) ;
14、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6889-2008) ;
15、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 30485-2013) ;
16、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 662-20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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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规划年限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防治危 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系统分 析全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现状,有序引导全省危险废物处置 利用设施合理规划与建设,不断提高全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水平,达到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的目的.
二、基本原则
(一)准入原则.
1、新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必须满足国家和省制 定的相关标准与技术规范要求,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必 须选择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工艺与设备.
2、 实行严格的环保审核. 符合环评和 三同时 验收要求、 污染防治措施到位、设置在线监控系统、制定相应规章制度 与应急预案;
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办流程,符合危险 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条件的相关要求.
3、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入县级 以上与产业结构相容的工业园区;
占地面积
20 亩(13334 平 方米)以上(含20 亩) ,投资
2 千万元以上(含2千万元) ;
具备
3 个月的暂存能力与配套设施;
已建成的危险废物处置 利用项目,在本《规划》规划年限内,原则上应有计划地搬 ―
10 ― 迁入园.
4、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每季度的第一个 月对新申请的危险废物经营企业集中审核一次;
若申请企业 数量多于规划数量,则对区域内同类别的申请企业实行择优 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