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8-02-16 |
(三)项及《基本标准指引》第三条第
(一)、
(二)、
(三)项之规定.
(四)公司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1、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 申请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承诺并经核查, 申请人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代持的情形,股权结构清晰,股东所 持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2、如本法律意见书第七部分 申请人及子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 所述,申 请人股票发行及历次股权转让、 注册资本变动均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并签署 了相关法律文件,股票发行和转让、注册资本变动行为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