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02-28 |
15、 三废 综合利用及 治理工程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14、选址可行性分析 (1) 项目拟建于萍乡市湘东区产业园萍乡市博汇陶瓷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无需新征土地面积,且属工业用地,符合产业园总体规划相关要求. (2)项目拟建地有道路连通
320 国道,地理位置优越,区位优势明显,交 通条件便利, 基础设施完善, 建设环境条件良好. 项目所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环境功能区 划要求. (3)项目为脱硫除尘系统改造工程,可使全厂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进一步削 减,本身产生的脱硫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置,对外界环境影 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的选址是可行的.
15、环境功能区划 (1)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位于萍乡市湘东区,项目所在区域未进行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区域环
7 境空气质量按环境空气二类区执行. (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所在区域主要地表水体为下埠小河,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 (3)声环境功能区划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
3 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按
3 类声环境标准执行.
16、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1)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分级原则,本评 价筛选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污染源的污染因子作为本项目的等级评价因子,采用 AERSCREEN 估算模式进行计算. 由后文 大气环境影响预评价等级 章节可知,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污染物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