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8-03-05 |
2018 年2月7日,金隅集团与冀东水泥签署了《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出资组建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
8 任公司之合资合同》 、 《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草案) 》 、 《商 标使用许可合同》以及《业绩补偿协议》 .
2019 年1月9日,根据《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的相关约定,为彻底 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并由金隅集团履行其已出具的剩余水泥业务资产于合资公司 组建完成后三年内注入合资公司或冀东水泥的承诺, 金隅集团与冀东水泥签署了 《关于合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协议》 、 《资产收购协议》 ,通过共同向合资公司 增资以及冀东水泥现金收购的方式,将金隅集团剩余
14 家水泥企业股权注入合 资公司或冀东水泥(以下简称 二批资产重组 ) . 鉴于二批资产重组完成后, 《股权托管协议》项下托管的金隅集团剩余
14 家 水泥企业股权将全部注入合资公司或冀东水泥,冀东水泥与金隅集团于
2019 年1月9日签署了《关于终止之协议》 ,双方同意自二批资产重组 实施完毕之日终止《股权托管协议》 .截至本持续督导工作报告签署之日,二批 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成, 《股权托管协议》约定的相关托管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 《股权托管协议》已终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工作报告签署之日,交易相 关方已经或正在履行本次重组的相关协议,不存在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