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8-03-13

1 采购人 枣庄市国土资源局

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 整项目

4 采购内容 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 整5预算控制价 168000.00 元6供应商资格要 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 规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 的能力;

2、属合法供应商,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和完善的技术机构,有相 关软硬件设备,近三年承担过地市级及以上城镇基准地 价更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类项目或地市级征 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项目以及其他有关 土地类评价和评估项目,能在短时间内按期完成此项工 作;

4、具有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资质(A级)、A 级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信等级及房地产评估贰级及以 上资质的土地、房地产估价机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8 供应商提出谈 判文件澄清截 止时间 供应商提交澄清文件的方式: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 易系统中进行网上提问;

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2017 年9月1日16 时00 分(北京时间)之前

9 谈判文件答 疑、澄清、修 改截止时间

2017 年9月2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之前.采购人 或代理机构发送澄清的方式: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系统进行网上澄清.

10 供应商确认收 到谈判文件答 疑、澄清 、修改、补充的时 间 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

24 小时内

11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12 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6000 元.

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由供 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否则不予接受.

3、收款人: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开户行:工行山东枣庄分行

5、账号:供应商通过填写投标信息时获取的子账号

6、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 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在交易附言中标明:**项目投标 保证金及编号.

13 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

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 求14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

15 响应文件电子 版 要求供应商提供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光盘或U 盘以及电子签章的PDF格式投标 (响应) 文件光盘或U盘.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和电子 签章的PDF格式投标(响应)文件,供投标人使用.] 未 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光盘或U盘及电子签章的PDF 格式 投标 (响应) 文件光盘或U盘由供应商自行准备 (供 应商须保证启用光盘或U盘能正常读取).

16 是否接受联合 体 不接受

17 响应文件份数 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U盘)密封格式详见谈判文件

18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地点截止时间:2017 年9月5日9时30 分 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19 响应文件是否 退还 不退还

20 报价轮次 本次谈判共

2 轮报价(含首轮公开唱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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