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8-03-13 |
6000 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1.11.2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公证机关交纳公证费. 2.1.11.3 成交供应商需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或场地费. 2.2 谈判文件 2.2.1 谈判文件的构成 谈判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2.2.1.1 竞争性谈判公告;
2.2.1.2 供应商须知;
(1)总则;
(2)谈判文件;
(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谈判地点;
(6)唱价、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
(7)纪律和监督;
(8)质疑与投诉;
2.2.1.3 评审办法;
2.2.1.4 合同条款和格式;
2.2.1.5 交货、竣工、提供服务时间;
2.2.1.6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2.2.1.7 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作为谈判 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2.2.1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应在
2017 年8月31 日16 时前, 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网上提问,采购代理机构在枣庄市公 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网上答疑、澄清回复. 2.2.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 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和修改 的,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2017 年9月1日17 时前, 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网上通知以获取谈判文件的所有供应商. 2.2.2.3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方可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 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谈判文件的澄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 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2.2.4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 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2.2.3 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 2.2.3.1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 间, 但至少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日前,通知所有收受谈 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日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2.3.2 谈判文件 的答疑、澄清或者修 改内容较多时, 采购人应重新组 织谈判或者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和谈判时间, 采购人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 止和谈判时间的, 至少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三日前,通 知所有收受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以给予供应商充足的时间编制响应文件. 2.3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2.3.1 报价 2.3.1.1 报价的范围: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 运输、装卸、检测、税费、验收、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2.3.1.2 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 算控制价. 2.3.1.3 供应商有 两次报价机会,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 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首轮报价,否则 其报价无效.最终报价的分项报价应以总价(每项单价)同比例调整,最终报价 须在规定时间内统一递交,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2.3.1.4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 款. 2.3.1.5 供应商应 按照谈判文件中报价 部分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2.3.1.6 供应商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表格要求填写. 2.3.1.7 唱价时, 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一览表》中内容与响应文件明细 表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一览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