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8-03-13 |
21 技术部分是否 采用暗标 不采用
22 付款方式 服务完成后,依据最终报告提交之日起
30 天之内
23 技术支持联系 方式 张工:18366660920
24 签字和(或) 盖章要求 响应文件应当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电 子印章.
25 技术支持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赵工:15006755597 张工:18366660920 2.1.2 当事人 2.1.2.1 采购人:系指枣庄市国土资源局. 2.1.2.2 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 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1.2.3 谈判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非 招标方式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 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2.1.2.4 成交供应商: 系指经谈判确定的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 终报价最低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1.2.5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3 谈判依据及原则 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2.1.3.3《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 ;
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
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2.1.3.6《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
2.1.3.7《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
2.1.3.8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 2.1.4 供应商相关要求 2.1.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4.2 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 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报价;
2.1.4.4 除谈判文件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外,供应商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 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 2.1.4.5 供应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 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1.4.6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2.1.5 保密 参与谈判活动的当事人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 技术秘密和 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2.1.6.1 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 文注释;
2.1.6.2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2.1.6.3 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2.1.7 踏勘现场 2.1.7.1 谈判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 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 地点 组 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 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2.1.7.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 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2.1.7.3 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 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 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 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2.1.8 答疑 2.1.8.1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 答疑时, 应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进行 网上提出, 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统一在枣 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进行答疑、澄清回复. 2.1.8.2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谈判文件以及 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 果自负. 2.1.9 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谈判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 偏离应当符合谈判 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 2.1.10 其他条款 2.1.10.1 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 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 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1.11 招标代理费 2.1.11.1 本次服务费为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