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8-03-20 |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 A 股股票,每股具有同等权利且为同等价 格,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系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未采用广告、公 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实施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条第三款之规定.
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管理办法》 、 《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条 件
1、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符合 《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及 《实 施细则》第八条之规定;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定价基准日符合《管理办法》第 三十八条第一项及《实施细则》第七条之规定;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及《实施细则》第十条之规定;
4、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数额和使用情况符合《管理办法》 第十条、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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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适用《管 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定;
6、公司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之规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7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二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 户)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 和自然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 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 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不超过 7,600 万股(含7,600 万股),在前 述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
8 非公开股票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9.29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