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8-03-21

3 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38 元.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2015 年7月21 日(星期二)

2、除息日:2015 年7月22 日(星期三)

3、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5 年7月22 日(星期三)

四、分派对象 截至

2015 年7月21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实施办法

1、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 放.

2、除上述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 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 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 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

51991608、021-51991611 传真:021-33772731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

1800 号东

5 楼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7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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