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8-03-23 |
对董 事会、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进行监 督;
(四)实地调研听取职工反映情况,对公司财务情况、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履职情况进行监控;
(五) 召开定期和临时监事会会议的形式, 对在实施监督职能中发现的公司财务及董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审议;
(六)监事会应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涉及公司财务、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公司董事会,并督促其作出解释或按期整改;
(七) 监事会对董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 的结果是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八)监事会认为必要时,可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 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被邀请参加监事会议人员应参加会议.
(九)在年度股东大会上,监事会应当宣读有关公司过去一年的监督专项报告,内容包 括:
1、公司财务的检查情况;
2、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的尽职情况及对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3、监事会认为应当向股东大会报告的其他重大事件. 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还可以对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出具意见,并提交独立报告.
(十)监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检查. 第四条 第四条 第四条 第四条 监事会 监事会 监事会 监事会办公室 办公室 办公室 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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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五条 第五条 第五条 第五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半年召开一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 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 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 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第六条 第六条 第六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定期会议的提案 定期会议的提案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 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全体员工征求意见. 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 监事会办公室应 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 的决策. 第七条 第七条 第七条 第七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 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 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