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8-03-23 |
86%,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所持股份不存在 质押或权利受限情形. ( 三) 报告期内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王秀生. 报告期内,自然人王秀生第一大股东地位和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地位未发生变化. ( 四) 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
三、公司治理结构、相关机构运行情况及权益投资情况 ( 一) 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 为了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发行人制定了科学、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发展的过程中有效地 防范风险.发行人严格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公司章程,不断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明确董事会及董事长、总经理的决策权力,保证议事效 率,依法行使董事会及董事长、总经理的各级职权.
1、股东大会 根据《 公司章程》 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年会每年 召开1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每年召开次数不限.股东大会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 ( 1) 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2) 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 4)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5)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 6)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 7) 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 8)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 9) 修改公司章程;
( 10)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二十的;
( 11)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12) 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的;
( 13) 其他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第( 11) 项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 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董事会 根据《 公司章程》 ,发行人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 1)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其他证券及公司上市的方案;
( 7) 制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9)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 人及其报酬事项;
( 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