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8-04-03 |
2019 年度信贷计划》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2,754,7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5.9352%;
反对 20,090,951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4.0648%;
无弃权票.
(八)表决通过《公司
2019 年度担保计划》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2,022,4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5.4226%;
反对 20,823,251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4.5774%;
无弃权票.
(九)在关联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回 避表决的情况下,表决未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的 计划》 ,表决结果为:同意 740,8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5561%;
反对 20,090,95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6.4439%;
6 无弃权票.
(十)在关联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回 避表决的情况下,表决通过《关于
2019 年度与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0,831,751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100%;
无反对票;
无弃权票.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 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盖章及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本法律意见 书正本叁份,副本若干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致书!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中国・福州 魏吓虹 经办律师: 蒋慧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刘建生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