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8-04-09 |
2008 年6月30 日经审计 净资产值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后按照本次发行 后总股本摊薄计算, 净资产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
8、发行市净率: 2.51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 算)
9、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和网上资 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 本次网下向询 价对象配售的股票为
460 万股, 有效申购为 36,350 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 1.266%,
5 认购倍数为 79.0217 倍. 本次发行网上发行 1,840 万股, 中签率为 0.0732252668%, 认购倍数为 1,366 倍.根据《网下网上发行公告》规定的零股处理原 则,本次网下配售余股
72 股由主承销商包销,本 次网上发行无余股.
10、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深圳证券账户的境 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
11、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12、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4,012 万元.北京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8 年9月11 日对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13、发行费用: 18,302,088.00 元 其中:承销保荐费用: 12,400,000.00 元 信息披露费: 2,025,000.00 元 路演推介费: 2,425,088.00 元 审计费: 750,000.00 元 律师费: 610,000.00 元 上市登记费: 92,000.00 元
14、募集资金净额 221,817,912.00 元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针对上市条件逐条发表意 见
(一)股票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公开发行;
(二)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9,200万元,不少于人民币5,000 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为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信息无虚假记载;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经核查,本机构未发现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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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荐人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计 超过百分之七;
(二)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保荐人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三)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拥有 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四)保荐人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或融 资.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本机构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规定的要求,且其证券适合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中表达意见的依据 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与其他中介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人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 申请文件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推荐文件、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