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8-04-12 |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及南京医药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 南京证券指定马平恺作为南微医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协办人, 其保荐业 务执业情况如下: 马平恺先生,准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南京证券投资银行 业务一部项目经理.曾参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项目、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在保荐 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 记录良好.
(三)其他项目组成员 其他参与本次南微医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工作的项目组成员还包括: 胡磊、张红、陶莎、孙园园、何光羽.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南京微创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高新开发区高科三路
10 号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2000 年5月10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5 年7月27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隆晓辉 联系方式:025-58648819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凭许可证所列事项生产经营);
与本企业业务相关的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 发行保荐书 3-1-2-5 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消毒灭菌服务;
企业管 理咨询服务;
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
网上销售医疗器械.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四、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一)南京证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主 要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南京证券或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主 要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形.
(二)发行人或其主要股东、重要关联方持有南京证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发行人或其主要股东、 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南京证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形.
(三)南京证券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 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南京证券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南京证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 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四)南京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主要股东、 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南京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主要股东、重要关 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形.
(五)南京证券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南京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其 他关联关系.南京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独立公正地履行保荐职责. 发行保荐书 3-1-2-6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 南京证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券 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监机构字[2003]260 号)、《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第63 号令)、《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证监 会公告[2018]6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南京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 项目立项管理办法》、《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操作规程》、《南 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制度》、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实施办法》、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管理办法》、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工作底稿管理办法》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核规则》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问核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根据前述 规定,南京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质量控制部(以下简称 质量控制部 )和南 京证券内核部(以下简称 内核部 )承担本项目的内部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