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8-04-12 |
…… 如本专项核查意见 第二部分正文之'
二、本次股份增持情况'
,在本次增 持股份前,甘肃国投直接及间接持有三毛派神股份数合计 246,662,437 股,占三 毛派神总股本的 64,8548%,已超过三毛派神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0%.本次国有 股权无偿划转的实施, 使甘肃国投通过永新集团全资子公司大贸公司增持三毛派 神股份 5,698,488 股,占三毛派神总股本的 1.4983%.截至
2019 年4月19 日, 专项核查意见
8 甘肃国投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且本次增持股份不影响三毛派神的上市 地位. 甘肃国投直接及间接持有三毛派神股份数将增至 252,360,925 股,占三毛派 神总股本的 66,3531%,其中:甘肃国投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8,189,869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57.3685%;
通过全资子公司三毛集团持有三毛派神股份 28,472,568 股,占三毛派神总股本的 7.4863%;
通过永新集团全资子公司大贸公司持有三毛 派神股份 5,698,488 股,占三毛派神总股本的 1.4983%. 本所律师认为,甘肃国投本次增持股份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 二款规定的可以免于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 甘肃国投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 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 第三部分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增持人甘肃国投具有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主 体资格;
本次增持股份行为符合《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增持人及三毛派神已就本次增持股份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本次增持股份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免于提出 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
甘肃国投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专项核查意见》正本壹式肆份. (以下无正文) 专项核查意见
9 (以下无正文, 系本所《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专项核 查意见》之签章页)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赵荣春 经办律师: 张军经办律师: 汪春燕 2019年 4月 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