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8-04-16 |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柳钢集团")为提振市场信心,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 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自公告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同时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及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积极响应国家 相关部委维稳股市的有关政策规定.公司在资本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的情况下,从保护 全体股东利益角度出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一、自公告日起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减持公司股票,切实 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及时澄清不 实传言.
三、进一步深化创新发展,专注公司经营,提升公司业绩,优化投资者回报,增加 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
四、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耐心做好投资者沟通,坚定投资者信心. 截至公告日,柳钢集团持有公司
2114433135 股,占公司总股本 82.51%.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7月10 日